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具体包括:
一、一般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 商业银行与一个自然人关联方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商业银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的交易;
2. 商业银行与一个非自然人关联方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商业银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的交易;
3.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关联交易的对方是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且该关联交易涉及新增商业银行资本或股份、收购其他方股份或资产以及其他对商业银行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交易。
二、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 商业银行与一个自然人关联方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商业银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的交易;
2. 商业银行与一个非自然人关联方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商业银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0%的交易;
3. 对一个自然人关联方或一个非自然人关联方进行单笔以上的同类关联交易;
4. 商业银行与一个自然人关联方或一个非自然人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任何担保协议或其他交易,该担保协议或其他交易虽未发生但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被认为可能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5.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关联交易的对方是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且该关联交易涉及新增商业银行资本或股份、收购其他方股份或资产以及其他对商业银行经营有重大影响的;
6. 中国银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可能导致商业银行重大风险的交易。
三、商业银行开展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未按照本条规定报告关联交易或履行内部管理职责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纠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